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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打击文物犯罪破获案19起追缴文物194件

        作者:核实中..2012-04-28 15:22:32 来源:《河北日报》
         最近《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发布,要求加强文物法规体系建设,建立文物鉴定准入和资格管理制度,引导规范民间收藏,强化文物安全防范设施,提高文物安全防范能力。无疑,文物保护已经成为“十二五”时期国家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

          河北是文物大省,历史文化遗产丰富,名胜古迹众多,文物保护工作备受关注。近年来,文物犯罪呈现专业化、集团化、智能化态势,文物安全形势不容乐观。2011年,按照公安部、国家文物局的统一部署,我省(河北)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安、文物等部门密切配合,雷霆出击,开展了“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成效显著,全省共破获文物犯罪案件19起,抓获文物犯罪嫌疑人93名,打掉文物犯罪团伙10个,追缴文物194件。此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文物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各类文物犯罪案件的发生,为国家文物安全筑起了一道“保护墙”。在这场打击文物犯罪的战役中,公安、文物等多部门合作,文物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得到了充分发挥;基层文物保护员队伍建设的加强,筑建起了文物保护最强大的“安全哨”。但与此同时,文物市场规范、文物犯罪打击力度、社会公众文物保护意识等,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任重道远。

          跨部门合作,探索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去年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中,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4起:井陉唐家垴古墓群盗掘案、邯郸赵王陵1号墓盗掘案、蔚县南安寺塔地宫被盗案、易县清西陵文物被盗案,这得益于我省构建的跨部门合作机制。其中,蔚县南安寺塔地宫被盗案最为惊心动魄,跨省追回了文物132件。”省文物局副局长李恩佳告诉记者。

          蔚县南安寺塔,始建于北魏,重修于辽代,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3月9日,该塔地宫被盗,河北省公安厅和张家口市、蔚县公安部门成立了专案组,调集精兵强将,迅速展开侦破工作。专案组先后派出18个调查组,分赴省内的石家庄、承德、张家口以及北京、山西等9省(市)13市(区)开展侦查、调查,行程15万公里,共筛查人员60余万人次,经过6个月的侦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追回包括辽代金舍利塔、银舍利塔、彩绘木雕四大天王等在内的国家一级文物4件、二级文物15件、三级文物35件,共计132件文物,案件成功告破。

          这个文物犯罪大案的破获,与公安、文物等相关部门的深度合作是分不开的。据李恩佳介绍,为了形成文物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2010年,我省建立“河北省文物安全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包括文化、文物、公安、工商、海关等9个部门,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文物安全形势,研究文物安全对策,联手合力开展打击文物犯罪行动。

          “这就建立起了第一反应机制,有利于各部门迅速沟通情况,及时侦破案件。”省公安厅刑侦局文物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刘杰说,省公安厅对打击文物犯罪高度重视,强调公安机关要与文物部门联合起来,共同协作配合做好全省2011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行动期间,为有效加强沟通彼此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公安机关每月向文物部门通报打击战果情况,文物部门则实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文物犯罪的线索,全力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都已经成立了由公安、文物部门联合组成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办公室。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文物犯罪的重点地区实行分片包干制,形成严打态势。

         
          “文物部门主要是及时为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文物犯罪案件的线索和失窃文物的信息档案,并在文物追缴和司法程序中对文物进行鉴定,促进尽快结案。”李恩佳说,南安寺塔地宫被盗后,省文物局向公安机关提供了辽代地宫的相关信息帮助其侦查,破案后,省文物鉴定委员会第一时间对追缴的文物进行现场鉴定。

          公安、文物等多部门合作,严厉打击了文物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2011年4月20日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易县清西陵的两个石望柱被盗案发生后,易县公安部门于案发当晚成立专案组连夜追查,省、市公安部门督查破案,并发布通缉令,文物部门全力配合、群众参与形成联防,对案件展开全面侦查和监控。在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强大威慑下,在社会各界的强烈谴责下,犯罪分子于当年5月11日将被盗文物以快递形式寄回到易县文物局。易县公安局立即据此线索,全力开展侦破工作,经过一个月的昼夜奋战,成功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

          “文物犯罪分子受到的法律制裁,是相当严厉的。”刘杰说,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将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据了解,2011年,全省开展“打击文物犯罪的专项行动”以来,文物犯罪案件明显减少。为继续保持对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巩固打击文物犯罪成果。2012年全省公安机关和文物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打击文物犯罪的力度。

          壮大基层保护队伍,构建田野文物“安全哨”

          2011年4月3日早7时,邯郸赵王陵1号墓的平静被打破。文物保护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1号墓南侧有盗洞,立即报告了有关部门,经现场勘查,发现盗洞口直径约50厘米,斜向墓室方向延伸。据公安部门初步分析,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受意外惊扰逃窜,将手机、鼓风机等工具遗弃在现场。经查,盗洞尚未到达墓室,墓室文物未被破坏。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许多田野文物案件,正是由于保护员的及早发现、报告,及时制止,才为公安部门破案提供了线索,争取了时间。”李恩佳指出,田野文物保护和安防工作,除去加强安全防范设施外,最重要的因素还是人。

          河北是文物大省,不可移动文物点33000多处,其中,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近3780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93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68处,其中许多为田野文物,分布在全省18万多平方公里的大地上。相对于全省约7000多名文物工作者队伍而言,文物安全防范任务十分繁重。“自上世纪60年代起,我省就着手基层文物保护员队伍的建设工作,并初具规模,目前许多县市区都设立了基层文物保护队伍。”李恩佳说。沧州献县建立和完善了县、乡、村三级文物联防体系,不断加强基层文物保护队伍建设,目前已组建了一个40余人的队伍,他们中间有干部、农民、商人,还有记者、职员等。经过培训上岗,颁发保护员证,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反馈信息。1999年,献县警方根据保护员巡查中发现的线索,成功抓获河南濮阳籍盗墓分子秦某、董某,并依法分别判处两人十一年、十年有期徒刑,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

         
          这些基层文物保护员,成为了守卫文物安全的前方哨兵。李恩佳表示,今后我省各级文物部门还要进一步壮大基层文物保护的队伍,为田野文物构建起最强大的“安全哨”。

          除了文物部门的基本保护,越来越多的老百姓自觉加入到文物保护的队伍当中。“我们文物部门几乎每天都能收到群众举报,属实的,我们就依法查处,加大了文物保护力度。”李恩佳说。

          文物保护民间力量的加入,要归功于坚持不懈的文物法制宣传工作。每年,省文物局都开展大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北省实施文物保护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月18日国际古迹遗址日、5月18日国际博物馆日、6月第二个星期六的“中国文化遗产日”,全省各地的文物工作者都将相关法律法规做成百姓看得懂的招贴画、课件,走进社区、学校、厂矿、军营等基层单位,进行广泛宣传。2011年5月,省文物局获得了由中宣部、司法部授予的“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各县的文保所发动当地村委会和群众加强文物保护意识,公安部门也督促乡镇民警每月和当地文保所沟通,定期检查文物保护情况,及时发现线索,迅速开展侦查。”刘杰介绍说,井陉唐家垴古墓群盗掘案的破获就得益于此。2011年4月11日晚9时,井陉县文物保护员电话举报,天长镇唐家垴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有不法分子盗掘古墓。井陉县文物局、井陉县天长刑警中队、井陉县天长派出所、文物保护员及群众20余人晚10时赶到现场进行布控,当天晚上10时30分,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追缴被盗文物55件,其中国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2件。

        责任编辑:杨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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